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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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9-30 14:35:44
- 项目编号
- N5111112026000024
- 项目名称
- 采购校园广播等功能室设备项目
- 供应商
- 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乐山市沙湾小学 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 发布机关
-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乐山市沙湾小学;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乐山市沙湾小学;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 正文摘要
- 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代理的乐山市沙湾小学采购校园广播等功能室设备项目(N5111112026000024),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28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投标时提供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采购需求不清楚明了、表述不规范、含义不准确,要求检测报告未明确采购需求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导致无法判定检测报告是否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招标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投标时提供产品实物图片予以佐证属于违法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人为设置控标要求,存在以其不合理排斥限制投标人。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108电子班牌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参数设置为实际性要求,人为胡乱设置控标要求,存在以其不合理排斥限制投标人。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