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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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行政处罚
- 标题
- 武胜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9-30 09:13:58
- 项目编号
- N5116222025000054
- 发布机关
- 武胜县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成都鹰杰家具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信息发布主体:武胜县财政局】【发布时间:2026-09-30 09:13:58】【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鹰杰家具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成都鹰杰家具有限公司在采购学生课桌凳及教师讲台及课桌及会议两用桌椅(双人)(N5116222025000054)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行政处罚:(二)拒绝、阻挠、妨碍财政执法,拒绝、拖延提供有关资料,拒绝陈述有关情况或者作虚假陈述的;”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川财规﹝2023﹞12号)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成都鹰杰家具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230.88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武胜县财政局 2026 年 0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