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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

洪雅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9项目编号:N5114232026000101采购人:洪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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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类型
投诉处理结果
标题
洪雅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9 18:09:52
项目编号
N5114232026000101
项目名称
洪雅四幼花溪分园(原花溪小学)“双普验收”教玩具采购
供应商
成都润诚思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中哲顺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机关
洪雅县财政局
相关人员/信息
四川中哲顺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润诚思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哲顺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摘要
四川中哲顺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洪雅县第四幼儿园洪雅四幼花溪分园(原花溪小学)“双普验收”教玩具采购(N5114232026000101),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29 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品类为标准化教玩具货物,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法定适用情形,违规采用磋商方式采购,属于规避公开招标。   投诉事项2:磋商文件设置11项▲重要扣分参数,其中5条核心产品(无动力游乐设施)关键参数组合具备唯一性、指向飞友单一品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构成差别、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磋商文件设置11项▲重要扣分参数,其中2条关键参数组合具备唯一性、指向飞友单一品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构成差别、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4:磋商文件评审规则设置多项不合理、有失公允的条款,限制中小企业、设置苛刻实质性承诺,变相抬高投标门槛。   投诉事项5:磋商文件特定资格条款设置不合理,无区分场景统一要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与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匹配。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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