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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

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8项目编号:N5111012026000159采购人: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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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类型
投诉处理结果
标题
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8 11:39:46
项目编号
N5111012026000159
项目名称
“情指行”一体化新型警务运行设备采购(二次)
供应商
成都市琢佑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机关
乐山市财政局
相关人员/信息
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成都市琢佑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正文摘要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山市公安局“情指行”一体化新型警务运行设备采购(二次)(N5111012026000159),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25 日。   投诉事项1:市采购中心的答复偏离我单位质疑主题、与事实严重不符,其与评标委员会未执行统一评审标准,在无同等验证依据的情况下对不同投标人适用差异化规则,构成差别待遇;同时未准确理解招标文件要求,违反采购文件规定,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背离优化营商环境理念,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公平性。   投诉事项2:评标委员会未依法依规全面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在评审过程中对不同供应商适用差异化评审规则,构成差别待遇,违反招标文件规定,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背离优化营商环境理念,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公平性。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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