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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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9-28 11:39:46
- 项目编号
- N5111012026000159
- 项目名称
- “情指行”一体化新型警务运行设备采购(二次)
- 供应商
- 成都市琢佑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发布机关
- 乐山市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成都市琢佑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正文摘要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山市公安局“情指行”一体化新型警务运行设备采购(二次)(N5111012026000159),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25 日。 投诉事项1:市采购中心的答复偏离我单位质疑主题、与事实严重不符,其与评标委员会未执行统一评审标准,在无同等验证依据的情况下对不同投标人适用差异化规则,构成差别待遇;同时未准确理解招标文件要求,违反采购文件规定,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背离优化营商环境理念,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公平性。 投诉事项2:评标委员会未依法依规全面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在评审过程中对不同供应商适用差异化评审规则,构成差别待遇,违反招标文件规定,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背离优化营商环境理念,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公平性。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