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创丰生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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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标题
- 雷波县创丰生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8-17
- 供应商
- 雷波县创丰生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人
- 雷波县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雷波县创丰生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 违法/失信行为
- 提供虚假劳动合同材料谋取中标
- 处罚结果
- 作出罚款1.3972万元(壹万叁仟玖佰柒拾贰元整,中标金额199.6万元的千分之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第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减轻后适用量刑“1.采购金额7‰的罚款;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为一年;4.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日期
- 2026-08-17
- 地区
- 雷波县
- 主体类型
- 供应商